从元宝山考古发掘证明,早在新石器时期河西一带就有人类活动。
清乾隆以前为丽江府兰州罗氏土知州属地。
1737年归属丽江府澜沧江东保,清晚期属丽江县江东里。
1912年兰坪设治之初,划归江东西里。
1921年属第七区江东西里,时有河西村。
1933年推行区、乡镇自治,原江东西里的热水塘、河西、高轩井3个村划编为第五区高山乡。
1938年改为保甲制。
1940年全面推行乡镇保甲建制,河西、河东、大热水塘、三岔河、松坡划编为高山乡第三保,直至解放初。
1953年划区乡政权时,以高山乡第三保为区域成立兰坪县第五区高山井片河西乡。
1958年下半年公社化时期属河西人民公社河西管理区,基本以村为单元组建生产队,1961年4月为河西人民公社(19个人民公社之一)河西管理区,1962年4月设立第五区河西公社,1967年11月,划编为河西区革命委员会河西人民公社。
1969年1月更名为河西公社革命委员会河西大队。
1984年2月设区建乡,成立河西区河西乡人民政府。
1987年12月撤销区的建制,实行乡镇制,设立河西乡河西行政村,原生产队改称生产合作社。
2000年12月“村改委”时改称河西村民委员会。
自得名后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