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部分村落已建村,1737年归属丽江府澜沧江东保,清晚期属丽江县江东里。
1912年兰坪设治之初,划归江东西里。
民1921年属第七区江东西里。
1933年推行区、乡镇自治,村域划编到第五区碧玉乡,1938年改为保甲制。
1940年全面推行乡镇保甲建制,热水塘、核桃箐、里吾、弓江、诗别村、鸡脚温划编为高山乡第一保,直至解放初。
1953年划区乡政权时,今村域分属兰坪县第五区高山井片白龙乡和仁兴乡。
1956年分别从这两个乡中析出期登笼、弓江、大坝子、羊马谷、庄房、冲美、鸡脚位7个村,组建“新发农业生产合作社”,意思是新发展起来的社。
1958年下半年公社化时期属河西人民公社新发管理区,基本以村为单元组建生产队,1962年4月设立第五区新发公社,1967年11月,划编为河西区革命委员会新发人民公社。
1969年1月更名为河西公社革命委员会新发大队。
1984年2月设区建乡,成立河西区新发乡人民政府。
1987年12月撤销区的建制,实行乡镇制,设立河西乡新发村公所,原生产队改称生产合作社。
2000年12月“村改委”时改称新发村民委员会,下辖7个自然村、7个村民小组。
自得名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