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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怒江州兰坪县石登乡大竹箐村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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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部分居民点已建村,清朝早期归属丽江府下兰州罗氏土知州管辖,1737年属丽江府澜沧江东保,清晚期属丽江县江东西里。

1912年兰坪设治之初,划归江东西里。

民国十年(1921年)属第七区江东西里,时有大竹箐、斗大坡两村。

1933年推行区、乡镇自治,划归第四区石登乡,为闾、邻建制,1938年改为保甲制。

1940年全面推行乡镇保甲建制,所属区域划编为石登乡第十保,直至解放初。

1953年划区乡政权时,以石登乡第十保为区域成立兰坪县第三区石登片大竹箐乡,乡政府驻腊马壳村。

1958年下半年公社化时期属石登人民公社大竹箐管理区,基本以村为单元组建生产队,1961年4月以原石登公社大竹箐、回龙、庄河、仁甸河、来登5个管理区成立大竹箐人民公社,为全县19个人民公社之一,公社驻腊马壳。

1962年4月撤销19个小公社,设立第二区大竹箐公社,1967年11月,划编为石登区革命委员会大竹箐人民公社。

1969年1月更名为石登公社革命委员会大竹箐大队。

1984年2月设区建乡,成立石登区大竹箐乡人民政府。

1987年12月撤销区的建制,实行乡镇制,设立石登乡大竹箐村公所,原生产队改称生产合作社。

2000年12月“村改委”时改称大竹箐村民委员会,下辖17个自然村,编为14个村民小组。

自得名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