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部分居民点已建村,清朝早期归属丽江府下兰州罗氏土知州管辖,1737年属丽江府澜沧江东保,清晚期属丽江县江东西里。
1912年兰坪设治之初,划归兰坪州江东西里。
1921年属兰坪县第七区江东西里,时有江门口村。
1923年推行区、乡镇自治,划归第四区集凤乡,为闾、邻建制,1938年年改为保甲制。
1940年全面推行乡镇保甲建制,江门口与拉他左、日甸河统一划编为石登乡第三保,直至解放初。
1953年划区乡政权时,以石登乡第三保之江门口及周围为区域成立兰坪县第三区石登片界坪乡,乡政府驻界坪村。
1958年下半年公社化时期属石登人民公社来登管理区,基本以村为单元组建生产队,1961年4月归属19个人民公社之一的小格拉公社,编入水银厂管理区。
1962年4月单独设立第二区界坪公社,1967年11月,划编为石登区革命委员会界坪人民公社。
1969年1月更名为石登公社革命委员会界坪大队。
1984年2月设区建乡,成立石登区界坪乡人民政府。
1987年12月撤销区的建制,实行乡镇制,设立石登乡界坪村公所,原生产队改称生产合作社。
2000年12月“村改委”时改称界坪村民委员会,下辖6个自然村,编为7个村民小组。
自得名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