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以前部分居民点已建村,清朝早期归属丽江府下兰州罗氏土知州管辖,清乾隆二年(1737)属丽江府澜沧江东保,清晚期属丽江县江东西里。
1912年兰坪设治之初,划归江东西里。
1921年属第七区江东西里,时有日甸河、大板登村。
民国二十二年,推行区、乡镇自治,划归第四区石登乡,为闾、邻建制,1938年改为保甲制。
1940年年全面推行乡镇保甲建制,将日甸河、拉他左、江门口3个村划编为石登乡第三保,直至解放初。
1953年划区乡政权时,以石登乡第三保日甸河为区域成立兰坪县第三区石登片仁甸河乡。
1958年下半年公社化时期属石登人民公社仁甸河管理区,基本以村为单元组建生产队,1961年4月归属大竹箐公社,为仁甸河管理区,1962年4月设立第二区仁甸河公社,1967年11月,划编为石登区革命委员会仁甸河人民公社。
1969年1月更名为石登公社革命委员会仁甸河大队。
1984年2月设区建乡,成立石登区仁甸河乡人民政府。
1987年12月撤销区的建制,实行乡镇制,设立石登乡仁甸河村公所,原生产队改称生产合作社。
2000年12月“村改委”时改称仁甸河村民委员会,下辖6个自然村、编为8个村民小组。
自得名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