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设治之初,划归兔峨里。
1921年分别归属第四区兔峨里宝塔、凤毛村。
1933年推行区、乡镇自治,成立第六区凤毛乡,治所在凤毛图村(今凤塔村)。
属地包括今营盘镇岩头办事处及小桥办事处的部分自然村,为闾、邻建制。
1938年改行保甲制,同时撤销第六区凤毛乡建制,将凤毛乡属下的宝塔、凤毛图、小桥、七登、岩头、罗松场等自然村划归与之相连的第三区文明乡。
1940年全面推行乡镇保甲建制,境域划编为营盘镇第五保,辖宝塔、凤毛两个村,直至解放初。
1953年划区乡政权时,以营盘镇第五保为区域成立第四区凤塔乡。
1958年下半年公社化时期属营盘人民公社凤塔管理区,基本以村为单元组建生产队。
1961年4月归属19个人民公社之一的营盘公社,为凤塔管理区。
1962年4月改称第四区营盘片凤塔公社,1967年11月划编为营盘区革命委员会凤塔人民公社。
1969年1月更名为营盘公社革命委员会凤塔大队。
1984年2月设区建乡,成立营盘区凤塔乡人民政府。
1987年12月撤销区的建制,实行乡镇制,设立营盘镇凤塔办事处,原生产队改称生产合作社。
2000年12月“村改委”改称凤塔村民委员会。
自得名后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