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考古调查证明,早在青铜器时代以烟川为代表的澜沧江西岸一带就有人类活动。
唐代南诏国时期隶属剑川节度,宋代隶属大理国兰溪郡,元、明两朝至清康熙时期大部分时期为丽江府兰州罗氏土知州属地,清乾隆二年(1737)始归属丽江府澜沧江西保,清晚期属丽江县江西里,由石登弹压委员会直接管辖。
1912年兰坪设治之初,统属兰坪州江东西里。
1921年归属第七区江东西里烟村,称丽江府兰坪县石登总团烟川分团。
1933年推行区、乡镇自治,成立第四区烟川乡,治所先后设烟川、德庆,下设23闾115邻。
1938年改为保甲制,下设4保42甲。
1940年全面推行乡镇保甲建制,划归中排乡,烟川、气桌、松坡、来登、妥拔5个村编为第九保,直至解放初。
1953年划区乡政权时,基本以中排乡第九保为区域成立兰坪县第三区中排片烟川乡。
1958年下半年公社化时期属中排人民公社烟川管理区,基本以村为单元组建生产队,1961年4月,以烟川、大宗、三角河3个管理区成立烟川公社,为全县19个人民公社之一。
1962年4月撤销19个公社,设立第三区烟川公社。
1967年11月,划编为中排区革命委员会烟川人民公社。
1969年1月更名为中排公社革命委员会烟川大队。
1984年2月设区建乡,成立中排区信烟川乡人民政府。
1987年12月撤销区的建制,实行乡镇制,设立中排乡烟川行政村,原生产队改称生产合作社。
2000年12月“村改委”时改称烟川村民委员会。
自得名后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