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中期得名平达沿用至今。
明万历十三年(1585)勐淋守御所始设十八土舍,阿育之,莽阿周后裔为平噶上坝、下坝两土舍(蒋土舍)辖;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清政府实行“改土归流”,龙陵废除土舍制,建四乡约;清乾隆三十五年(1770)设平噶伙头;清嘉庆二十年(1815)划归龙陵厅辖;1930年属龙陵县第三区(平达);1950年属龙陵县第三区(象达);1961年属平达区为街子(小)公社;1962年改平达大队,下设生产队;1968年改为平达公社,下辖社;1984年为平达区平达乡(小乡);1988年4月更改为平达乡平达行政村;2000年改为平达乡平达村民委员会,2013年4月16日改为平达社区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