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入选云南省第三批省级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2024年2月,龙陵县被命名为2024年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
2024年1月,被国家民委命名为第十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2023年10月,水利部公布第六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龙陵县榜上有名。
2022年12月,被命名为云南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城(县)。
2022年4月,龙陵县被列为2022年度云南省“一县一业”特色县(中药材产业(石斛))。
2021年10月,第二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县公布,龙陵县榜上有名。
2021年5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龙陵县人口数量为27.28万人,位列保山市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5位,位列云南省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71位,位列全国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名第1883位。
2021年3月,被命名为2021年度云南省美丽县城。
2020年7月,全国爱卫会命名龙陵县为2017-2019周期国家卫生乡镇(县城)。
2018年2月,龙陵县上榜2017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