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前接界,新春邑、龙院、大营、尖山、普渡六个自然村,隶属寻甸羊街公社领导。
1962年12月划归嵩明县管辖,合设新龙公社,为全县15个公社之一,下设龙院、大营、普渡(上游)、尖山、新春邑5个大队。
1963年1月成立龙院人民(小)公社、下辖龙院、大营两个自然村,属杨桥区。
1966年5月改为永新大队,属新春邑公社。
1972年2月,龙院、大营分设大队,龙院大队下辖龙院、马家松园两个自然村。
1984年3月,改为龙院乡,属倚伴区。
1988年1月改为龙院办事处。
2001年改设龙院村民委员会,属嵩阳镇。
2013年6月改设龙院社区,属嵩阳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