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时属头甲。
1939年属八区。
1950年属四区崇溪乡;1951年属四区南团乡;1952年属七区设柏木乡;1958年属七区促进公社称柏木管辖区;1961年属共和区称柏木公社;1962年属崇溪区称柏木公社;1970年属崇溪公社称柏木大队;1984年属崇溪区称柏木乡;1988年属崇溪乡称柏木村公所;1996年柏木村公所驻地由“包谷山”搬迁至“杨家湾”;2000年属崇溪乡称柏木村民委员会;2012年属崇溪镇称柏木村民委员会,自得名以来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