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时属三甲。
1939年属五区。
1950年属三区兴义乡;1951年属三区迤西卡乡;1952年属九区设红土乡;1953年属三区大海乡;1958年属三区星星人民公社大海管理区;1961年属包谷脑区营上公社;1962年属铅厂区设红土公社;1970年属铅厂公社称红土大队;1984年属铅厂区称红土乡;1988年属铅厂乡称红土行政村;2000年属老店乡称红土村民委员会;2006年属老店镇仍称红土村民委员会,自得名以来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