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时属三甲。
1939年属五区。
1950年属三区兴义乡;1951年属三区治乐乡;1952年属九区设树坡乡;1953年属三区铅厂乡;1958年属星星人民公社铅厂管理区;1961年属苞谷脑区铅厂公社;1962年属铅厂区设树坡公社;1970年属铅厂公社称树坡大队;1984年属铅厂区称树坡乡;1988年属铅厂乡称树坡行政村。
2000年属铅厂乡称树坡村民委员会;2006年属老店镇称树坡村民委员会,自得名以来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