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时属六甲。
1939年属八区。
1950年属四区肇勋镇;1951年属四区吉星乡;1952年属四区称木瓦乡;1958年属四区药峰人民公社称木瓦管理区;1961年属荞麦地区座脚公社;1962年属荞麦地区称木瓦公社;1970年属荞麦地公社称木瓦大队;1984年属荞麦地区称木瓦乡;1988年属荞麦地乡称木瓦行政村;2000年属荞麦地乡称木瓦村民委员会;2003年属荞麦地镇称木瓦村民委员会;2006年属药山镇称木瓦村民委员会,自得名以来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