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竹林称四角地,即芒坝、芒播、芒蚌、香官寨各为一角,每角设一叽,属思茅厅,归六顺土司(勐帕土司)管辖。
民国元年(1912年),属普思沿边行政总局第八区。
民国十七年(1928年),成立芦山县,设竹林乡。
1950年,为六顺县第二区。
1953年7月,六顺县合并思茅县,为思茅县竹林区。
1957年,撤区设乡,称竹林乡。
1958年,思茅县合并普洱县,竹林乡、翠云乡合并称普洱县上游公社。
1961年,称普洱县竹林乡。
1969年,改为普洱县竹林公社。
1981年,恢复思茅县建制,称思茅县竹林公社。
1984年,称思茅县竹林区。
1988年,撤区设乡称思茅县竹林乡。
1993年10月,成立竹林彝族傣族乡。
1998年,撤乡设镇,称思茅港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