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7年全县设20保时,设名董有保。
1932年全县设5区1镇53个乡镇时,设名董有乡。
1950-1951年全县35个行政村时设行政村名董有行政村。
1952年全县设70个乡时改名董有乡。
1962年全县设65个小公社时改名董有公社。
1971年全县设10个人民公社69个生产大队时,改名董有生产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改名董有乡。
1987年体制改革改名董有行政村。
2000年7月,改革村级体制实行村民自治改名董有村民委员会,地名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