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2年全县设53个乡镇时,于辖区内脚魁自然村设名脚魁乡至1949年。
1952年全县设70个小乡时,于骆家塘自然村设名骆家塘乡。
1962年全县设65个公社时,改名骆家塘公社。
1971年全县设69个生产大队时,改名骆家塘生产大队。
1983年12月,体制改革,住地迁至下新民自然村,改名骆家塘乡。
1987年体制改革改名骆家塘行政村。
2000年7月,改革村级体制实行村民自治更名骆家塘村民委员会,地名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