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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漠沙镇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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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沙镇在宋大理国时,为马笼(龙)部地,隶属威楚府(今楚雄)。

元朝,元宪宗时(公元1251-1259年)立为二千户所,隶属宁州(今华宁)万户府,后改二千户所为马龙、他郎(今新化)二甸,为马龙甸地,改属元江万户府;元至元十三年(公元1276年),以马龙等甸管民官并于他郎甸(新化)置司,为司辖地,属元江府。

明朝,明洪武初改为马龙他郎甸长官司(司治仍于新化),为司辖地,直属云南布政司;明洪治八年(公元1495年),废马龙他郎甸长官司,改置新化州,为州辖地,改属临安府(今建水)。

清朝,康熙四年(公元1665年),裁新化州入新平,为县辖地,属临安府;乾隆三年(公元1738年),今黎明村瓦白果村民小组还设过世袭土千总,关圣村他旦村民小组(原址)设过土把总;清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至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划为南区。

民国二十二年至二十四年(公元1933-1935年)称为第三区,民国二十五至三十七年(公元1936-1948年)改为漠沙乡、振武乡。

1949年9月,南区成立区乡政府。

1950年11月,南区改为第四区,辖区未变。

1958年12月,四区划为两个人民公社。

1959年2月,第一第二人民社会合并为漠沙人民公社。

1960年9月,漠沙公社改为漠沙农场。

1961年5月,农场改为人民公社,管理区改为大队,调整为两个公社。

1962年,漠沙、曼蚌公社合并为第四区,大队改称小公社。

1968年5月,成立区革委会。

1970年3月,区改为人民公社革委会,小公社改为大队革委会。

1983年冬至1984年初,区乡体制改革后,改漠沙公社为漠沙区。

1987年,漠沙区改为漠沙乡。

1996年9月,漠沙区改为漠沙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