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顺二年(1458年),平原镇境域属盏达副宣抚司辖区。
清代时期,沿明制。
民国时期,属莲山设治局的莲山镇。
1952年1月,成立莲山县各民族联合政府,驻地小平原,划归莲山县一区。
1958年10月,成立平原公社。
1959年2月,平原公社改平原区。
1969年4月,改名东方红公社。
1972年,设平原镇(村级)。
1976年10月,平原镇改建名城关公社,原平原公社改为莲花山公社。
1984年4月,城关公社改为平原镇。
1987年10月,原莲花山乡的胜隆村划归平原镇。
2004年3月,组建永胜、新建、盈东3居民委员会。
2005年10月,莲花山乡、岗勐乡并入平原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