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二年(1913年),那诺与羊街和红河州红河县大羊街乡共同属元江县7乡之一的中乡。
民国十七年(1928年),乡改区,属于全县8区之一的第五区(猪街)。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那诺隶属县,辖16乡镇之一的猪街镇。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8月,属当时4区之一的东南区的新民乡。
1950年3月8日,属新民区政府(猪街)。
1950年9月,八区一街并为4区,新民和裕羊2个区合并为四区(猪街)。
1952年10月,4区划为7区,四区分为四、七2区。
那诺属第七区(今羊街乡)。
1954年7月,第四区划归红河县。
1956年11月,第七区改称第四区。
1958年8月,第四区分为红旗、乐园2公社,那诺属乐园公社;同年12月,乐园公社改为那诺公社。
1963年1月,牛街公社和那诺公社合并为四区。
1970年,又改区为公社。
1981年5月,那诺与羊街公社分开,成立那诺公社。
1983年12月20日,公社恢复区,大队改乡。
1984年12月,红河县的哈阿乡梅普村并入那诺区朗树乡。
1987年10月,撤销那诺区莫垤乡建制,水库淹没区的章巴、莫垤2个村迁入坝区划归大水平区南洒乡管辖,帕罗、鲁欧、阿诗党3村划归羊街区垤霞乡。
1987年12月,改为那诺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