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后,1950年属新民县(即后来的元阳县)猛弄乡所辖;1952年为元阳县猛弄乡安义里的大山联防;1956年和平协商土改结束后,大山乡属元阳县五区所辖;1958年区为联社,乡为人民公社,大山乡更名为大山人民公社;1961年恢复区乡制,更名为大山乡;1970年区为公社,大山乡更名为大山大队;1971年黄茅岭公社从攀枝花公社划出(1974年省、州政府批准),大山大队属黄茅岭公社,同时从大山大队划出黄兴寨大队;1984年全面体制改革,公社为区,大队为乡,大山大队改为大山乡,属黄茅岭区;1988年黄茅岭区改为黄茅岭乡,大山乡改为大山村公所;2000年改为大山村民委员会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