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后,1950年属新民县(即后来的元阳县)猛弄乡所辖;1952年为元阳县猛弄乡安义里的戈它联防;1956年和平协商土改结束后,戈它乡属元阳县五区所辖;1958年区为联社,乡为人民公社,戈它乡更名为戈它人民公社;1961年恢复区乡制,更名为戈它乡;1970年区为公社,戈它乡更名为戈它大队;1971年黄茅岭公社从攀枝花公社划出(1974年省、州政府批准),戈它大队属黄茅岭公社;1984年全面体制改革,公社为区,大队为乡,戈它大队改为戈它乡,属黄茅岭区;1988年黄茅岭区改为黄茅岭乡,戈它乡改为戈它村公所;2000年改为戈它村民委员会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