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政时,为南宋乡溪光村。
1952年划归溪光乡,1956年合作化时,撤销溪光乡并入南宋乡,为南宋乡光明高级社。
1958年公社化时,定名南宋管理处溪光大队。
1961年隶属南宋公社。
1984年改称溪光村民委员会,属于南宋乡。
2002年行政村区划调整由原来的溪光与石门岭两个自然村撤并组成一个新的行政村,称溪光。
2011年6月乡镇区划调整南宋镇并入矾山镇。
大埔山属于矾山镇。
2016年,增设南宋镇,归南宋镇管辖,批准文号温政函〔2016〕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