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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雉城街道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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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8月解放,复雉城镇名。

1958年10月,雉城镇与近郊下箬、新箬、南箬三乡合并,称雉城公社,辖雉城、下箬、南箬、新箬4个管理区。

1961年行政区划调整,撤雉城公社,复雉城镇建制,农村部分另建城郊公社。

1965年3月雉城更名知城,1981年11月复雉城旧名。

1984年8月,撤城郊乡入雉城镇。

1999年1月撤后漾、下箬寺、包桥三乡,辖区入雉城镇。

2000年12月,再撤旧雉城镇、新塘乡、长桥乡建制,三乡镇原辖区合并,组建新的雉城镇。

2012年5月29日,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函﹝2012﹞87号文件,原雉城镇建制撤销,其辖区被划分为雉城、画溪、太湖三街道,均属长兴县人民政府直辖。

此次重大区划调整致使雉城产生广义与狭义两种不同的含义。

广义的雉城镇泛指雉城、画溪、太湖三街道,狭义的雉城仅指雉城街道部分。

2015年5月,依湖政函﹝2015﹞23号文件,再分雉城街道北部成立龙山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