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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东屏街道后坑村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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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之前,后坑村属玉环厅第二十都。

民国始属玉环县第四区,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始属玉环县三盘区三盘乡,与现在北岙的中街、下街地方一同划设为东屏镇第九保。

解放前夕为玉环先三盘东屏镇第九,解放初改为洞头乡第五村,1952年解放后,撤销旧制,三盘区析分为洞头区、大门区;东屏镇也随之撤销,改设北岙镇;洞头区设一镇九乡,后坑村建政为洞头乡第五村。

1953年6月10,洞头置县,7月后归属洞头县。

1958年公社化时属洞头人们公社,洞头管理,当时后坑村的店儿后、树脚自然村属岭背居民区管辖,而后垄、上后坑、下后坑自然村属埭口村管辖。

1961年公社化时期成立洞头人民公社后坑大队,1984年政社分设时建为洞头乡后坑村。

命名后一直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