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五都、六都。
1931年,设澄照、朱坑、金丘、漈头4乡,属第一区。
1950年7月,设澄照乡,属城区。
1951年2月设澄照、漈头、朱坑3乡,属城区。
1952年10月设澄照、金丘2乡,属城区;设漈头、东岱2个乡,属大漈区;朱坑乡划归沙溪区。
1956年3月,朱坑、金丘、东岱、澄照、漈头5乡合并为县直属澄照乡。
1957年3月,复属城区澄照乡。
1958年9月,设澄照、漈头2个管理区,属红星公社。
1961年2个,管理区合并,设澄照公社,属红星区。
1962年6月,划属云和县红星区澄照公社。
1981年12月,属景宁区澄照公社。
1984年3月,澄照公社析置澄照乡、漈头畲族乡;12月改属城郊区。
1986年11月,漈头畲族乡复称漈头乡。
1992年5月,撤销漈头乡,并入澄照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