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后属崇义、新匀、新桥、永丰、梁周5个乡,隶属宣平县。
1958年4月宣平县建制撤销,改属丽水县。
1962年2月改属武义县;4月复归丽水县。
1958年10月新匀、新桥、梁周、周坦乡并入崇义大队;梁村乡并入永丰大队。
1961年9月崇义生产大队改为崇义公社;永丰生产大队改置永丰公社。
1983年崇义公社改为崇义乡;永丰公社改为永丰乡。
1986年1月崇义乡改为崇义畲族乡。
1988年2月改设老竹畲族镇。
1992年5月25日永丰乡并入老竹畲族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