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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丽水市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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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开皇九年(589),临海、永嘉二郡并入东阳郡之遂昌县域置处州,因处士星见于分野而名,其域相当于今温、丽、台三市。

隋开皇十二年(592),改处州为括州。

大业三年(607),改括州为永嘉郡。

唐武德四年(621),复为括州,并分设括苍、丽水县。

上元二年(675),台州、温州相继另置,此后括州之域即相当于今之丽水市。

唐天宝元年(742),改括州为缙云郡,之后又曾改为处州、处州路、处州府等。

自明景泰三年(1452)始,处州府辖丽水、松阳、龙泉、遂昌、缙云、青田、云和、宣平、景宁、庆元10县。

民国初废府,县归新置的瓯海道所辖。

1935年起,置行政督察区,先后称第九、第六、第七行政督察区。

1949年5月,置丽水专区。

1952年,丽水专区撤销。

1963年,复置丽水专区。

1968年,改为丽水地区。

2000年5月,撤销丽水地区,设立地级丽水市,同时撤销县级丽水市,设丽水市莲都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