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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丽水市龙泉市兰巨乡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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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属剑池乡十四都、十五都、十六都地。

1935年分属兰山、碧渠、桐溪、富田乡,由小梅区管辖。

1940年兰山,碧渠二乡合并,始称兰渠乡。

1951年兰渠乡分为兰渠、南山两乡,改属城区,剑池乡属小梅区,1953年划城郊区管辖。

1956年南山乡又并入兰渠乡,为县直属。

1957年属城郊区。

1958年为城郊(大)公社兰渠管理区、剑池管理区;1959年从兰渠管理区分出大赛管理区。

1961年改称兰渠公社、大赛公社、剑湖公社,属城郊区。

1984年5月公社改为乡政府建制,上述三乡仍属城郊区,兰渠乡改称兰巨乡,1992年4月撤区扩镇并乡时,兰巨、大赛、剑池三乡合并称兰巨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