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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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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的历史可以上溯到7000年前的河姆渡文化,新近发现的井头山遗址又把宁波人文起源的历史往前推进到8000多年前。

夏商时代,宁波称“鄞”,春秋时为越国境地,秦时今境内设鄞、鄮、句章、余姚(一说西汉初置)四县,唐时称“明州”。

唐长庆元年(821年),明州州治迁到三江口并筑内城,标志着宁波建城之始。

明洪武十四年(1381年),取“海定则波宁”之义改称宁波,一直沿用至今。

清顺治十五年(1658年)设宁绍台道,驻宁波。

1949年5月浙东解放,鄞县城区建置宁波市,城区为宁波专署驻地。

1983年撤销专署,实行市管县体制。

1986年宁波被列为全国历史文化名城。

1987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计划单列市。

1988年3月批准为有制订地方性法规权限的较大的市。

1994年宁波被确定为中国副省级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