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街道第一村是青田县人民政府与鹤城街道办事处所在地,是青田县政治、经济、文化集聚地之一。全村下辖15个村民小组605户1952人,东至塔山下,南至瓯江,西至樟树湾,北至仁塘湾交界范围以内的土地(除部分菜地外)。村内设有党支部、村委会、村监会、经济联社及共青团、妇联、民兵、调解、治保等配套组织。2011年实现全年农村经济总收入3029.1万元(其中村集体可支配资金818.94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9501元。2010年3月:中共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浙江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联合授予“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荣誉称号;2012年2月被中共丽水市委、丽水市人民政府授予“生态文明村”荣誉称号。鹤城一村经济以三产为主,第一产业为辅,一产主要有杨梅、板栗等特色农业产业,三产主要为餐饮服务、娱乐健身、商品营销等行业。今后,将进一步加强特色效益产业发展,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农业,扩大村集体经济发展,带动村富余劳动力进军二、三产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