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嘉靖时属芳山乡三十二都。
1931年分置咸丰、芳垟、东瑶、龙庄4乡;1935年咸丰、芳垟乡合置咸芳乡,1945年东瑶、龙庄乡合置瑶庄乡;1946年咸芳乡、瑶庄乡合置芳庄乡,属陶山区。
1949年析置咸芳乡、周垟乡、瑶庄乡,1958年周垟乡并入咸芳乡。
1958年9月分别改称咸芳生产大队、瑶庄生产大队(1959年分改为咸芳管理区、瑶庄管理区),属湖岭公社;1961年改建为咸芳人民公社、瑶庄人民公社,属湖岭区;1984年取消人民公社,复置咸芳乡、瑶庄乡,仍属湖岭区;1992年撤区扩镇并乡,瑶庄乡与咸芳乡合置芳庄乡;2011年并入湖岭镇;2015年12月复置芳庄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