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炎五年(1131)改元绍兴,升越州为绍兴府,府治设山阴。
元至元十三年(1276)改为绍兴路,隶江淮行省(治今江苏扬州)。
至元二十一年(1284)属江浙行省浙东道宣慰使司;二十六年废路,复绍兴府,隶浙江行省。
明洪武九年(1376)属宁绍道,曾为道治。
清初隶宁绍台道。
1912年废府,直属浙江省军政府。
1914年设会稽道。
1927年废道直属省。
1949年10月改为绍兴专区。
1952年1月撤销绍兴专区。
1953年5月绍兴市复为省辖(省委托宁波专署代管)。
1958年2月划归宁波专区。
1962年12月撤销绍兴市。
1964年9月复设绍兴专区(地区),驻绍兴县。
1968年5月改称绍兴地区。
1983年7月改设省辖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