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被命名为第七届全国文明村镇。
2024年12月,被认定为2024年度浙江省A级景区镇(5A级景区镇)。
2024年1月,被确定为2023年度杭州市现代化美丽城镇市级示范镇。
2024年1月,鸬鸟镇被列入2023年浙江省现代化美丽城镇示范镇建设名单。
2022年3月,鸬鸟镇入选2022年浙江省美丽城镇建设样板创建名单(文旅特色型)。
2021年12月,浙江省民政厅认定鸬鸟镇为浙江省革命老区乡镇(街道)。
2021年10月,农业农村部认定鸬鸟镇为第十一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蜜梨)。
2021年5月,鸬鸟镇被列入2021年度浙江省美丽城镇建设样板创建名单(文旅特色型)。
2021年1月,浙江省关注森林组织委员会命名鸬鸟镇为“2020年度浙江省森林城镇”。
2020年7月,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重新确认鸬鸟镇为2020年国家卫生乡镇(县城)。
2008年4月,环境保护部授予鸬鸟镇第七批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