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沙村:民国时期属十四保,1954年组织低级社,1956年组织高级社,1958年称大沙生产队,1961年称大沙大队,1984年政社分设后,置大沙村委会。
小沙村:民国时期属十四保,1956年称小沙耕作区,1958年称小沙生产队,1961年称小沙大队,1984年政社分设后,置小沙村村委会。
2018年8月22日行政村规模调整,根据玉政函〔2018〕94号文件,撤销大沙村、小沙村2个村村民委员会,将原2个行政村的辖区进行合并,设立芦北村村民委员会,办公地点设在原小沙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