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云和县被确定为浙江省第二批大花园示范县。
2022年8月,云和县入选2022年度县市绿色高质量发展百佳样本第17位。
2022年4月,第三批浙江省全域旅游示范县(市、区)名单公布,云和县上榜。
2022年1月,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重新确认云和县为2021年度国家卫生乡镇(县城)。
2022年1月,云和县被确定为2021年度浙江省深化“千万工程”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工作优胜县。
2021年9月,云和县被列为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
2021年6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云和县为浙江省“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市、区)。
2021年5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云和县人口数量为12.92万人,位列丽水市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8位,位列浙江省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87位,位列全国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第2486位。
2021年4月,2021浙江53个县市综合指标排名出炉,云和县位列第39。
2021年1月,2020年乡村振兴传播影响力县区排名发布,云和县位列第392名。
2021年11月,云和县入选2020年度浙江省新时代美丽乡村示范县。
2020年11月,水利部公布第三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云和县上榜。
2019年3月,云和县列入第一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闽浙赣片区)。
2011年12月,云和县上榜第三届全国文明村镇名单。
2009年3月,云和县被命名为第二批浙江省省级生态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