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属余姚县湖堤乡第10、11、12、13保。
1950年湖北设乡,10、11保改称湖北二村,12、13保改称五村。
1956年万夹湖三乡合并建光明乡:二村为第四高级社,五村为第一高级社。
1961年第四高级社为湖北四大队,第一高级社为湖北一大队。
1966年文革,湖北四大队改名为新胜大队。
一大队改为红旗大队。
1983年政社分设新胜大队改为湖北乡湖北村,红旗大队改为庙山中路村。
1992年撤区扩镇并乡,湖北乡并入泗门镇,2001年4月两村合并称泗门镇湖北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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