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大柳乡第五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红崖区第三乡;1956年撤区并乡属高坝乡。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高坝公社管辖,称高坝大队。
1983年撤社设乡时设立高坝村民委员会,属高坝乡所辖。
1991年高坝乡改为高坝镇,属高坝镇所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