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金塔乡第三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金塔区同益乡;1956年撤区并乡时属新华乡管辖;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新华公社,称石岭大队;1961年成立建设公社后属建社公社所辖;1983年撤社立乡时设石岭村民委员会,属建设乡;1985年将建设乡并入高坝乡,属高坝乡所辖。
1991年10月高坝乡改为高坝镇;属高坝镇所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