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期,沿袭清制,武威县的行政管理区按水系划分为六个渠,即黄渠(黄羊河水系)、大渠(杂木河上游)、杂渠(杂木河下游)、金渠(金塔河水系)、怀渠(西营河上游)、永渠(西营河下游)。
民国24年(1935),将六个行政管理区划分为2个镇、12个乡,属二坝头畦保(古城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古城区二乡一行政。
1956年撤区并乡属古城乡。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古城公社,命名为下古大队。
1983年撤社改乡属古城乡,设立下古村民委员会。
2002年撤乡改镇属古城镇所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