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至十六国“五凉”时期,永昌镇境域属武威郡姑臧县。
北魏至隋初,永昌镇属武威郡林中县。
唐宋年间,永昌镇复归姑臧县。
元至元九年(1272年)十一月,只必铁木耳在境内筑新城设立永昌府;十五年(1278年),置永昌路,永昌路治所即为永昌府。
明清时期,先后归凉州卫和武威县。
民国元年(1912年)后,属武威县永昌乡。
1949年9月,属永昌区。
1952年7月,属第五区(永昌)。
1956年1月,撤区并乡,为永昌、和寨乡所辖。
1958年10月,永昌、和寨乡合并成立永昌公社。
1962年,分设为永昌、和寨、石羊公社。
1964年12月,撤销石羊公社,所辖划归永昌、四坝、南安公社。
1983年7月,政社分设,分属永昌、和寨乡。
1986年1月,永昌、和寨乡合并设立永昌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