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陂头乡公社划小区,连星村为当时小乡之一,属连上乡,隶属东乡管辖。
1955年成立连星初级社。
1956年成立连星高级社。
1959年连星连光合并为连光乡。
1961年连星,连光分离成立连星生产大队。
1967年连星生产大队成立连星革命委员会。
1981年连星大队革命委员会改为连星大队管理委员会。
1985年成立连星乡人民政府。
1987年连星成立村民委员会,同年12月成立连星管理区,属镇政府管辖。
1999年撤销连星管理区,设立连星村民委员会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