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土改时瑶美村建制划分为三个生产行政村,即新东村、新西村、瑶美村,后各村自立成立初级农业合作社,1975年三村合并在大岭岗,即龙岗围旧遗屋内成立高级社,称为瑶美高级农业合作社,1958年8月废除村分区制,成立南口人民公社,原自然村分为三个片:新东片、新西片、瑶美片;新东片管辖5个生产小队,新西片管辖8个生产小队,瑶美片管辖5个生产小队,1986年南口区改为南口镇,辖下乡村为管理区,即瑶美管理区,1999年称瑶美村委会,沿用至今,隶属梅县区南口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