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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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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时期,大榄、小榄为濒海要区,隶属南海郡。

隋、唐,属南海县。

宋代,称永宁乡潮居里。

南宋绍兴二十二年(1152年),香山立县时划入香山县,称宁安乡。

明洪武十四年,大榄、小榄分立,统名大榄都。

清光绪六年(1880年),改称榄镇(小榄部分称榄乡),清宣统二年(1910年),属第三区。

民国十二年(1923年),香山县三区的榄乡沿称小榄镇,为区辖下的乡镇,为建镇之始。

1952年11月,升格为区级镇。

1957年,撤区成立大乡,由县直管。

1961年,重建区制,建立小榄区,辖永宁、五埒、鸡笼、古镇、海洲5个公社。

1962年2月,恢复小榄镇人民委员会(同时挂公社管理委员会牌子)。

1963年1月,撤销区建制,恢复小榄公社社务委员会,辖永宁、五埒、鸡笼3个公社。

1983年11月,政社分立,撤社设区,小榄公社改为小榄区公所,属县(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

小榄镇建制不变。

1986年12月,保留小榄镇,将原小榄区析出的8个乡成立鸡笼镇(1987年3月,改称东升镇),余下的永宁、九洲基、东区、西区、北区、福兴、沙口、竹源、埒东、联东、宝丰、埒西一、埒西二、绩东一、绩东二、绩西16个乡划归小榄镇管辖,成立新小榄镇。

2021年7月19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撤销小榄镇、东升镇,设立新的小榄镇,以原小榄镇、东升镇的行政区域为新的小榄镇的行政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