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至清光绪末年,属思良都。
民国元年(1912年)—1952年,为第三区。
1953年8月,改为第四区(后为春湾区)。
1957年4月,设春湾镇(乡级)及春湾、新春、茶园乡。
1958年4月,并为春湾乡;同年10月,置春湾公社(曾称春北公社)。
1961年7月,设春湾区。
1963年1月,撤区复置春湾公社。
1983年8月,改称区;同年9月,从春湾区分设春湾镇(区级)。
1985年6月,区镇合署办公。
1986年12月,撤区建乡镇,称春湾镇。
2003年10月,撤销卫国镇,并入春湾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