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称毕节县对坡乡。
1949年,属八寨坪区。
1950年,划归何官屯区。
1952年,成立对坡区。
1953年,改对坡乡。
1956年,撤销对坡区,辖地划归何官屯、林口2区;同年,新寨乡并入对坡乡。
1958年,建何官屯区对坡公社。
1959年,改何官屯公社对坡管理区。
1962年,改何官屯区对坡公社。
1965年,中寨公社并入对坡公社。
1982年,对坡公社改对坡镇。
1992年,撤并建中,杉寨乡及大坝乡的乐海并入对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