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对江镇 | 隶属:大方县 |
区划代码:520521111 | 代码前6位:520521 |
行政区域:贵州省 | 地理分区:西南地区 |
行政级别:镇 | 车牌代码:贵F |
长途区号:0857 | 邮政编码:551600 |
辖区面积:约72平方公里 | 人口数量:2.3万人 |
人口密度:319人/平方公里 | |
下辖地区:6个社区、10个行政村 |
代码 | 城乡分类 | 简介 | |
堰塘社区 | ~001 | 镇中心区 | 以地名实体得名,因境内有一口堰塘,故名。…[详细] |
湾子社区 | ~002 | 镇乡结合区 | 当地取名称山形蜿蜒围绕的地方为湾子。因该村位于一个大湾子处,得名湾子。…[详细] |
对江社区 | ~003 | 镇乡结合区 | 因该社区地处对江河畔而得名。新中国成立前取名对江,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时为双山基层人民公社对江管理区对江大队,1984年撤社建乡时为城关区对江乡对江…[详细] |
杉林社区 | ~004 | 镇乡结合区 | 因境内有一片数百株杉树林而得名。新中国成立前为高店管辖,新中国成立后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时为双山基层人民公社对江管理区杉林大队,1984年撤社建乡时…[详细] |
金星社区 | ~005 | 镇乡结合区 | 1968年3月成立对江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时取为名金星大队。寓意闪闪的金星。…[详细] |
花果社区 | ~006 | 镇乡结合区 | 原名棉花土,又名花阁园,因种植过棉花得名,因方言“阁”和“果”区别不明显,故逐渐演化为花果。…[详细] |
白龙村 | ~201 | 村庄 | 因村境内原来有一座白龙庙而得名。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时为马场基层人民公社高店管理区白龙大队,1984年撤社建乡为马场区高店乡白龙村。1991年12月…[详细] |
龙场村 | ~202 | 村庄 | 以集市得名。清朝至明国初年,此地是大定至大兔场(纳雍)的运盐大道,有集市,逢“辰”赶集。盐道消失后,得名老龙场,后演化为龙场。…[详细] |
石桅村 | ~203 | 村庄 | 原此地有一石头如桅杆状而得名石桅。新中国成立前取名石桅杆,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时为马场基层人民公社白布河管理区大兴大队,1984年撤社建乡时为马场区…[详细] |
安兴村 | ~204 | 村庄 | 原名安家寨,安姓聚地得名。人民公社时取名安兴,意为兴旺发达。…[详细] |
营兴村 | ~205 | 村庄 | 原名营盘寨,因清朝时在此建过屯兵营盘得名。1962年7月从大兴大队和安兴大队各划部分成为一个大队,取名营兴大队。由此得名。…[详细] |
大山村 | ~206 | 村庄 | 村境多山,且山高险峻,故得名大山。新中国成立前称为倮陇底,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时为坡脚基层人民公社岔河管理区大山大队,1981年7月全国第一次地名普…[详细] |
龙井村 | ~220 | 村庄 | 以井得名。原名木格寨,彝语音译。1984年社建乡后因有一龙井,更名龙井村。…[详细] |
法书村 | ~222 | 村庄 | 由“阿梳”谐音演化得名,彝语音译。系彝族土目法书家居住地。…[详细] |
箐木村 | ~223 | 村庄 | 因此处树木多叫箐木垮,而得名箐木。新中国成立前取名箐木垮,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时为双山基层人民公社花果管理区箐木大队,1984年撤社建乡时为双山区花…[详细] |
元宝村 | ~224 | 村庄 | 居民点在元宝大山附近取名元宝村。新中国成立前叫元宝,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时为双山基层人民公社花果管理区元宝大队,1984年撤社建乡时为双山区花果乡元…[详细] |
地名由来:
因过云该地为大方一纳雍古道要站,初由高姓在此居住,故得名高店。2013年撤乡设镇,因对江河自东向西流经镇域,故取名对江。
基本介绍:
2013:撤销大方县高店乡,设置对江镇,以原高店乡及大方镇的金星、湾子、对江、箐木、法书、龙井、元宝、杉林、花果等9个村地域为对江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堰塘村。
在大方县南部。面积72平方公里。人口2.3万,其中彝、苗等民族占5.6%。辖11村委会。1953年置高店、白布、岔河乡。1958年改建公社,旋即并入马场公社和坡脚公社。1962年析建高店、白布、岔河3公社。1984年改设乡。1991年合并置高店乡。产花生、黄果、辣椒。有小学23所。乡人民政府驻地高店,在大方西南11公里,对江河西岸观音山麓。人口500,有汉、彝等民族。海拔 1 480 米。为大方—纳雍古道要站,初由高姓在此居住
文化旅游:
饶家琳墓位于对江镇对江村,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为清代古墓葬。
王孝传故居位于对江镇对江村村委,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为清代古建筑。
对江大桥位于对江镇对江村,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为明代古建筑。
陈为杰墓位于对江镇湾子村湾子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为清代古墓葬。
谢氏石室墓位于对江镇石桅村,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为清代古墓葬。
大方千岁衢及摩崖石刻位于对江镇石桅村,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明代古遗址。
历史沿革:
2013年,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毕节市大方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黔府函〔2013〕89号)文件,同意撤销大方县高店乡,设置对江镇,以原高店乡及大方镇的金星、湾子、对江、箐木、法书、龙井、元宝、杉林、花果等9个村地域为对江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堰塘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