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灯塔村 | 隶属:大坪场镇 |
区划代码:520628103217 | 代码前6位:520628 |
行政区域:贵州省 | 地理分区:西南地区 |
行政级别:村 | 车牌代码:贵D |
长途区号:0856 | 邮政编码:554100 |
城乡分类:村庄 | 分类代码:220 |
地名由来:
1956年合作化时,因此地为大坪区第一个高级社,故把原桂冲坪改名为灯塔农业合作社,其含义是农业合作化的方向。因为灯塔是给黑夜航行的船只指示方向的,故名。公社化后,改为灯塔大队,后改为村。
基本介绍:
灯塔村位于大坪场镇以西,距镇政府5公里,东与腊岩村接壤,南和坳田村毗邻,西同镇江村相连,北抵尖岩、月城两村。区域面积2.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655亩,人口933人。灯塔村原名桂冲坪(又称矮冲坪),因位置都高于周围村寨,1951年县领导石孟明领导灯塔村土改,土改时没有一人参加任何反动组织,是一个文明模范村,故将桂冲坪改成了灯塔村。辖:田家、黄家、刘家、邱家、陆家、陶家、芭木湾、张家寨、吴家大院子、张家大院子。
灯塔村与尖岩村、镇江社区、月城村、地耶河村、水冲社区、白腊村、甘泉社区、龙头社区、长里营社区、后山村、黄泥村、坳田村、大坪村、大坪社区相邻。
历史沿革:
1956年合作化时,因此地为大坪区第一个高级社,故把原桂冲坪改名为灯塔农业合作社属大坪区镇江乡管辖;1958年实行公社化,改称为灯塔大队,属大坪区镇江公社管辖;1984年灯塔大队改为灯塔村,属大坪区镇江乡管辖;1992年5月建镇并乡撤区,镇江乡合并建立大坪场镇,灯塔村归属大坪场镇管辖;2007年与灯塔村与镇江村合并为镇江村,2010年撤大村合并小村,分出灯塔村属大坪场镇管辖至今。
周边相关:
灯塔村附近有松桃云落屯悬棺葬、寨英村古建筑群、寨英古镇、松桃虎渡口遗址、铜仁九龙洞、云海梯田等旅游景点,有松桃桐油、松桃烂糊桥米豆腐、松桃卤鸭、蒿菜粑、紫色红薯、黔东草海生态鹅等特产,有松桃苗绣、寨英滚龙、松桃傩戏、后硐茶灯、巴狄雄萨滚、苗族“六月六”情人节等民俗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