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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绥化市兰西县燎原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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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燎原镇隶属兰西县
区划代码:231222108代码前6位:231222
行政区域:黑龙江省 地理分区:东北地区
行政级别:镇车牌代码:黑M
长途区号:0455 邮政编码:152000
辖区面积:约149平方公里人口数量:约1.75万人
人口密度:约117人/平方公里
下辖地区:5个行政村
代码城乡分类简介
新阳村~200镇中心区
新阳村的城乡分类代码为121,为镇中心区。…[详细]
新华村~201村庄
新华村的城乡分类代码为220,为村庄。…[详细]
双山村~202村庄
双山村的城乡分类代码为220,为村庄。…[详细]
新和村~203村庄
新和村的城乡分类代码为220,为村庄。…[详细]
前进村~204村庄
前进村的城乡分类代码为220,为村庄。…[详细]

地名由来:

毛泽东《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之意。

基本介绍:

现辖五个行政村,有67个村民小组,50个自然屯,户数3590户,人口1.75万。 燎原乡位于兰西县西北部,距兰西县城55公里,西接安达、东临青冈,安兰公路从南部穿境而过,交通便利。邮电通讯事业发达,光缆已延伸到乡,全球通网络程控电话已发展到寻常百姓之家。信息传递十分快捷。电力能源充足,全乡所有电网都已改造完毕。 燎原乡幅原面积149平方公里,其中耕地12.6万亩,草原4.6万亩,其中打草场近1万亩,素有七分田地,三分草原之称,可观风吹草低见牛羊的自然风情,生态环境良好,具有农牧资源的先天优势,畜牧业发展潜力极大。 近年来,勤劳智慧的燎原人,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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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清代,属呼兰城镶蓝旗,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划归兰西县,隶属西乡一区。

中华民国时期,隶属四保。

东北沦陷后,设新阳村。

1946年隶属新阳区,1949年改隶第六区,1956年撤区划乡,设置新阳乡,1958年改称燎原人民公社,1983年政社分开,改为燎原乡,2017年撤乡设镇,改为燎原镇。


还有1个地名与燎原镇同名:

以下地名与燎原镇面积相当:



燎原镇民俗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