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名:南姜庄村 | 隶属:夹河乡 |
| 区划代码:410927205234 | 代码前6位:410927 |
| 行政区域:河南省 | 地理分区:华中地区 |
| 行政级别:村 | 车牌代码:豫J |
| 长途区号:393 | 邮政编码:457000 |
| 城乡分类:村庄 | 分类代码:220 |
地名由来:
明天启七年(1627),姜姓先祖汝芳由阳谷县姜家营迁运河南岸立村定居,取名姜家庄。1960年部分村民迁住临黄堤西偏南处今址另建新村,取名南姜庄。
基本介绍:
台前县夹河乡南姜庄村,位于夹河乡政府东南5公里处,东临黄河大堤,与山东省东平县隔河相望,西至刘家庄,北邻田湾、姜庄村,南至贺洼村,属于背河洼地村。
教育文化方面,南姜庄一直没有建立学校,甚至没有一所学前教育机构。学龄儿童基本都借读于邻村的学校。文化教育事业发展亟需大力提高。
公共基础设施方面:近几年得以全面建没,设有中老年活动中心、公共阅览室,安置了多种健身器材。
卫生方面:在实行新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之后,村民在看病就医方面得到切实的实惠,村卫生室的医疗环境也有很大的改善,一般小病不出村就可以得以治疗。村里还组织了专门的街道清扫小组,村内的公共环境卫生也得到了进一步改善。杰出人
荣誉排行:
2021年1月,河南省爱卫会命名南姜庄村为2020年度河南省卫生村。
历史沿革:
明清至民国初,属山东省寿张县三区。
1941年属张秋县三区。
1947年属寿张县六区。
1949年属寿张县夹河区。
1952年属山东省寿张县夹河区。
1958年为夹河公社姜庄大队。
1960年村民由老家搬至今址形成南姜庄。
1963年属夹河区。
1964年随夹河区划归范县,隶属河南省。
1968年为范县夹河公社南姜庄大队。
1974年为范县台前办事处夹河公社南姜庄大队。
1978年为台前县夹河公社南姜庄大队。
1984年
周边相关:
南姜庄村附近有敕修河道功完之碑、张公艺墓、八里庙治黄碑刻、台前金水国家湿地公园、晋王城遗址、将军渡(晋冀鲁豫野战军渡黄河纪念地)等旅游景点,有吴坝大蒜、台前小尾寒羊、台前大蒜、台前小麦、台前小尾寒羊、粘面墩等特产,有大平调、濮阳东北庄杂技、南乐目连戏、清丰麦秸画、河南曲剧等民俗文化。